.commTab-tab[title="使用 FB 留言框"]{ display: none; }

2016-03-07

轉知「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抵免申請作業

一、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4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
二、另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辦法」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曾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三、抵免方式:
(一)修習科目名稱相同者:附上抵免課程表乙份或其他相佐證資料。
(二)修習科目名稱不相同,課程內涵相似者:附上抵免課程表、授課大綱或其他可了解課程內涵之佐證資料。
(三)填寫附件申請表連同證明資料寄回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原民中心。
(四)收件時間:105年03月1日至105年0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五)收件地址: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原民中心(課程抵免)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課程抵免申請表格
◎科目名稱相同即可抵免,附上抵免課程表乙份或其他相佐證資料。
◎科目名稱不相同,課程內涵相似,附上抵免課程表、授課大綱或其他可了解課程內涵之佐證資料。
◎通過名單將於四月底行文至各教育局(處)公告。
一、基本資料:
姓名:

服務單位

聯絡電話

Email

二、抵免資料
抵免科目
□多元文化教育   □原住民族文化
修習科目

開課學校

授課教師

檢核資料(擇一即可)
□抵免課程表(成績單、修課證明)
□授課大綱(科目名稱不相同時)
□其他可供檢核課程資料
-------------------------------------------------------------------------------
收件時間:105年03月01日至105年0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收件人:原民中心(課程抵免)

承辦人員:方惠閔 04-2218-330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