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
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行政院於100年9月20日院臺教字第1000103358號函發布及102年3月1日院臺教揆字第1010079097號函核定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配套措施之「建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體系方案」,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技職及職業教育司分別研擬國中小學、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特辦理本公聽會。
貳、目的
一、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內容。
二、廣泛蒐集各界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作為修訂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研議之重要參據。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技職及職業教育司
肆、公聽內容說明
經104年8月3、4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決議,第一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科目/群科課綱草案:
一、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與綜合型高中:英語文(含第二外國語文)、自然科學。
二、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新住民語文、全民國防教育。
三、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科技、藝術、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
上述共計19份課程綱要草案。另,國語文、數學、生活課程、社會及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課綱草案,則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意見與決議持續研修。有關第二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科目/群科課綱草案,將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另訂日期研議確認後,陸續公告周知。
伍、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各區辦理日期:
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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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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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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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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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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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 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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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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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公聽會者請以鄰近分區場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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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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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1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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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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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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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1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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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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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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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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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連江縣、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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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場次及地點:
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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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科目/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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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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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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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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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語文領域-英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第二外國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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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5日
(六)
0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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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人社二館第一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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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2: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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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人社二館第二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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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3: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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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人社二館第四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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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4: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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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人社二館第五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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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5: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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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理工二館第一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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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6:健康與體育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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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理工二館第三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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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7:藝術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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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5日
(六)
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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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人社二館第一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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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8:自然科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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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場地: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人社二館第二講堂
2.分組場地:人社二館第四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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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9:全民國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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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人社二館第五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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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0:科技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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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理工二館第一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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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1:綜合活動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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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理工二館第三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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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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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語文領域-英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第二外國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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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12日(六)
0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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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十樓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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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2: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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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綜合大樓宏遠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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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3: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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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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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4: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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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活動中心2樓演講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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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5: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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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綜合大樓44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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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6:健康與體育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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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活動中心3樓階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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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7:藝術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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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12日(六)
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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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活動中心3樓階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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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8:自然科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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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場地: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十樓國際會議廳
2.分組場地: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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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9:全民國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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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綜合大樓44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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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0:科技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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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綜合大樓宏遠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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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1:綜合活動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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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活動中心2樓演講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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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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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語文領域-英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第二外國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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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19日
(六)
0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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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7樓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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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2: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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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農業環境科學大樓10樓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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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3: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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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國際農業中心大樓2樓22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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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4: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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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農業環境科學大樓10樓土壤環境科學系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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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5: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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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農業環境科學大樓10樓植物病理系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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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6:健康與體育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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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6樓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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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7:藝術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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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9月19日
(六)
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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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6樓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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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8:自然科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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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場地:國立中興大學農業環境科學大樓10樓國際會議
2.分組場地:農業環境科學大樓10樓土壤環境科學系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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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9:全民國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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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國際農業中心大樓2樓22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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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0:科技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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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農業環境科學大樓10樓植物病理系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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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1:綜合活動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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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7樓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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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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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語文領域-英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第二外國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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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3日
(六)
0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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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105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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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2: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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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學館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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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3: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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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1樓大禮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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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4: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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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樓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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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5: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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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館國際會議廳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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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6:健康與體育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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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活動中心演講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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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7:藝術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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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0月3日
(六)
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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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105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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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8:自然科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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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場地: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1樓大禮堂
2.分組場地:10樓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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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9:全民國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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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館國際會議廳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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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0:科技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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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學館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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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11:綜合活動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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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活動中心演講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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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出列席人員
教育部代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代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國家教育研究院代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代表,及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研修小組代表。
柒、邀請單位與代表人員
一、學校代表:公私中小學學校代表。
二、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
三、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表。
四、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五、學生及社會人士:歡迎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自由報名參加。
註:上開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捌、公聽會流程
(上午場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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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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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報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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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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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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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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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科目/群科課綱研修簡要說明及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整體說明(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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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院與技職司代表
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研修團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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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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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交流與綜合討論(110分鐘)
(若干領域整體說明後需要分場,請依該場次工作人員引導進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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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場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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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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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報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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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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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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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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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科目/群科課綱研修簡要說明及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整體說明(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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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院與技職司代表
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研修團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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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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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交流與綜合討論(110分鐘)
(若干領域整體說明後需要分場,請依該場次工作人員引導進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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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公聽會簡則及說明
一、簡則-與會人員於會議發言時請遵守下列事項:
(一)請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之內容,提出您寶貴意見。
(二)發言時請說明服務單位及姓名,並於發言後務必提交發言條給工作人員,俾利會議紀錄與綜整。
(三)發言時請把握時間,每人每次發言以3 分鐘為限,2.5 分鐘響鈴一聲,3 分鐘響鈴兩聲。
(四)如果發言一輪後仍有時間,可進行第二輪之發言。
(五)會後如仍有意見或未能於時間內發言者,請將書面意見轉交給工作人員,書面意見亦會列入會議紀錄中。
二、說明事項
(一)與會者發言內容及書面意見,本院將進行簡要紀錄及分類整理後,將送交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研修工作小組團隊處理回應,再送本院課程研究發展會進行討論。相關意見回應、會議紀錄,將公布於國家教育研究院首頁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網頁上。
(二)與會者若攜帶足以阻擋他人視線之標語、海報,或發放傳單、演說、宣講,敬請於公聽會場地之外進行,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如欲錄音錄影者,需預先宣告並取得主持人及全體參與人員之同意。
(三)若有妨礙公聽會程序而情節重大者,主持人得要求退場。
(四)為提供各界網路多元參與管道,各場次公聽會將提供「申請網路直播服務」,敬請有意願於現場進行網路直播之單位,於各場次舉辦3日前將申請表(如附件)以電子郵件寄送主辦單位。
拾、公聽會進行形式
以座談會形式進行,先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內容,後續進行意見交流。
拾壹、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請以網路方式報名。
報名網址: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報名時間: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起,各分區報名時段如下:
(一)東區: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至9月1日 下午5時止。
(二)南區: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至9月8日 下午5時止。
(三)中區: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至9月16日下午5時止。
(四)北區: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至9月30日下午5時止。
前述各分區場次報名人數如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
三、公聽會聯絡人:葉雅卿,電話:02-86711186
林沂昇,電話:02-86711190
拾貳、公聽會資料
如欲瞭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內容,可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網頁下載。
(公聽會實施計畫附件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
發言條
場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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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領域/科目/群科(請填寫分場名稱,如科技、藝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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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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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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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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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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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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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類別(請勾選)
□國中小及普通型高中
□技術型高中一般科目 □技術型高中群科 群
□綜合型高中一般科目 □其他: (請簡述)
發言主旨(請簡述主旨)
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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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發言後請務必將發言條交給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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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實施計畫附件二)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
現場網路直播申請說明
一、為提供各界網路多元參與管道,於公聽會召開期間,受理團體或個人申請現場網路直播作業,為維持現場網路直播環境及品質,特訂定本要項。
二、名詞說明:
(一)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二)現場網路直播單位:公聽會各場次舉辦期間,使用主辦單位規劃之特定場域執行攝錄工作,並經由網際網路將訊源提供各界瀏覽之團體或個人。
(三)訊源:公聽會期間由現場網路直播單位攝錄之影像及聲音。
三、為達到訊源開放、擴大各界參與本公聽會之目標,申請現場網路直播單位請提供下列服務:
(一)訊源串流品質至少達標準清晰度(Standard
Definition; SD)等級。
(二)訊源須即時上傳至影音平臺直播會議畫面,無償提供各界可透過個人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即時觀看會議進行狀況。
四、攝錄機具架設地點以主辦單位規劃之區域為範圍,並以不影響現場參與人士之視線及動線為原則,主辦單位依現場場地之限制必須機動調整區域時,仍請各直播單位共同配合;攝影機具等必要之設備,及其他對外連線與傳播相關事宜,由網路直播申請者自行處理,設備所需電力由主辦單位協調,仍以會議現場可提供容量為限。
五、為確保會議進行順暢,進行攝錄過程時請避免影響會議進行,如有影響會議進行的情形,主辦單位可以協調直播單位進行調整,若持續發生影響會議進行的情形,主辦單位保有終止攝錄之權利。
六、本次會議場地因受場地大小限制,每場次原則最多容納4 組現場網路直播單位,每一組現場工作人員至多2 名,如現場網路直播單位申請數量超過限制,則由主辦單位於各場次舉辦2 日前以公開方式抽籤決定,抽籤結果公告於國家教育研究院(網址http://www.naer.edu.tw),主辦單位得依場地限制調整現場網路直播單位數量及位置。
七、有意參與現場網路直播之單位請於本會議各場次舉辦3 日前將申請表(如附件)以電子郵件寄送主辦單位。
附件 公聽會現場網路直播申請表
附件 公聽會現場網路直播申請表
單位名稱(無則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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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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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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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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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聽會場次別(可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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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
分場:
□南區(
分場:
□中區(
分場:
□北區(10月3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
分場:
說明:
分場1:語文領域-英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第二外國語文
分場2: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分場3: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
分場4: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
分場5: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
分場6:健康與體育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分場7:藝術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分場8:自然科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分場9:全民國防教育
分場10:科技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分場11:綜合活動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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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直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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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姓名
(至多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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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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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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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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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linyisan@mail.naer.edu.tw;如有問題請電洽02-86711190林先生
註2:因會議場地空間限制,為維持攝錄品質,本公聽會已規劃網路直播區及平面媒體區供媒體朋友使用;請現場網路直播單位即時上傳至影音平臺直播會議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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