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提升教師欣賞本土文學的能力,有效應用本土語言寫作並豐富語文教學內容,爰辦理旨揭研習,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三、辦理時間: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至10月23日(星期五)。
四、辦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
五、參加對象:中央輔導團本土語言組團員及助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土語言指導員、輔導員、本土語言教學人員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學年度「本土文學寫作研習」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組」業務實施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落實本土語言教學工作,尊重多元語言文化,促進社會和諧。
二、提升教師欣賞本土文學的能力,期能有效應用本土語言寫作。
三、提昇全國教師本土語言教學專業知能,豐富語文教學內容。
四、敦聘專家學者指導全國教師本土文學之寫作技巧,藉以培訓優秀本土文學創作人才。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三、承辦單位: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組
肆、辦理日期:104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為期二日。
伍、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42081 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陸、參加對象:中央輔導團本土語言組團員及助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土語言指導員、輔導員、本土語言教學人員。
柒、報名方式:
一、請研習員務必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官方網站(http://www.naer.edu.tw)「研習資訊」項下報名,報名方式務必詳參附件2。
二、需搭專車往返及素食者,報名時請務必點選。
捌、其他說明事項:
一、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辦理。
二、中央輔導團本土語言組團員參加研習之交通費由輔導群年度經費項下支應。
三、凡全程參與人員,依規定核給12小時研習時數。
玖、實施內容:如附件1。
拾、經費來源:教育部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署補助。
拾壹、本計畫陳報教育部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國家教育研究院
教育部國教署104學年度「本土文學寫作」研習班課程表(豐原)
|
日 期
|
10/22
|
10/23
|
||
|
星 期
|
四
|
五
|
||
|
07:30-08:00
|
早 餐
|
|||
|
上
午
|
第一節
|
08:10
|
09:00
|
09:20專車於豐原火車站準時發車
09:30-10:00綜合大樓一樓報到
|
客語文學寫作
葉日松老師
花蓮花崗國中(退休)
|
|
第二節
|
09:10
|
10:00
|
|||
|
第三節
|
10:10
|
11:00
|
本土文學小說的寫作與賞析
黃文俊老師
臺中市何厝國小
|
||
|
第四節
|
11:10
|
12:00
|
|||
|
地 點
|
|
|||
|
12:00-12:50
|
午 餐
|
|||
|
下
午
|
第五節
|
13:30
|
14:20
|
本土文學散文的寫作與賞析
方耀乾教授
臺中教育大學
|
用咱的話寫咱的文學
康原老師
|
|
第六節
|
14:30
|
15:20
|
|||
|
第七節
|
15:30
|
16:20
|
賦歸
15:20專車前往豐原火車站
|
||
|
第八節
|
16:30
|
17:20
|
|||
|
地 點
|
|
|||
|
17:30-18:10
|
晚 餐
|
|||
|
晚
間
|
18:30
|
20:20
|
|
|
|
|
地 點
|
|
|||
|
備
註
|
生活輔導員:許嘉勇老師(臺北市永建國小)
黃文俊老師(臺中市何厝國小)
研習時數:2天(12小時)
研習人數:50人
承 辦 人:黃凱意 電話:(04)25227929#1302 E-mail:kaiyi@mail.naer.edu.tw
協 辦 人:吳于嫻 電話:(04)25227929#1348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
|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