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原訂本(103)年12月6日
辦理「103年度第二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為配合原
住民族委員會刻正修正競賽題型及方式,縣(市)政府初賽
擬調整至104年3月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該會103年11且4日高市原民教子第10331252300號函
辦理。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使旨揭競賽確實能檢測競賽員聽、說、
讀、寫能力,並因應本(103)年10月18日模擬競賽與會
人員所提意見,爰修正競賽題型及方式,並適用於全國決
賽。
三、旨揭計畫題型、辦理時間及競賽方式修正內容如下︰
(一)刪除搶答題。
(二)依序作答題型增加「看圖卡說族語」。
(三)依序作答題型之「看中文說族語」修正為「看中文寫族
語」。
(四)各直轄市、縣(市)初賽原辦理時間為103年12月底前,修正為104年3月底前。
(五)全國決賽原辦理時間為104年3月,修正為104年6月。
(六)「看圖卡說族語」原題數5題,修正為10題。
(七)「看中文寫族語」答題時間為6秒。
(八)晉級原則依序以勝負場數、各場次累計分數及「看圖卡
說族語」、「聽族語說中文」累計分數判定。
四、本案修正後競賽題型及方式,預計於104年1月提供,本競
賽已於本(103)年10月31日截止報名,請已報名學校單位
依修正內容辦理;有關該會辦理競賽日期及修正後競賽題
型及方式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