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25日臺國(二)字第1010202748A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101年11月19~23日共計五日。
三、辦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
四、參加對象:縣市本土語言輔導員、現職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根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8條規定:教學支援人員之待遇,依各校實際授課之節數支給鐘點費,爰本次研習若有貴屬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參與,請給予公假出席,惟課務請其自理,其餘參加人員請核予公(差)假排代登記。
五、報名方式:
1.請參加旨揭研習人員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http://www.naer.edu.tw)「研習業務」項下報名,填妥研習資料,收到審核通過email始完成報名手續。
2.需搭專車往返及素食者,報名時請務必點選。
3.請參加人員攜帶本土語言教科書及教案。
4.凡全程參與人員,依規定核給30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