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1年度暑期本土教育研習已於6月13日 公告編號:(21300)及6月26日南市教小(二)字第1010530447號函 諒達。
二、「臺灣閩南語教學進階研習」需修畢「臺灣閩南語教學初階研習」,並於課程期間將證明帶至進階研習會場,俟承辦學校驗證並通過課程評量後,方取得進階研習證書。
三、除旨揭公告研習外,另增加一場「閩南語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培訓研習」,檢附計畫如附件,請有志從事閩南語教學民眾及現職教師踴躍參加。
四、本市閩南語進階教學研習場地更動(日期不變)如下,請學校轉知已報名教師並鼓勵教師踴躍報名